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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绿色经济十大政策|绿色经济系列

发布时间:2023-09-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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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以来,绿色经济作为国策,国家层面从绿色技术、绿色金融、补贴政策、产业政策等多方面,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1. 2023年1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目录(2022)》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征集并筛选了一批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最终确定了多燃料多流程循环流化床清洁高效燃烧关键技术等20个清洁生产先进技术。

    2. 2023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延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三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三项货币政策工具:

      碳减排支持工具延续实施至2024年末,将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延续实施至2023年末;

      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延续实施至2023年6月末,将中小微物流仓储企业等纳入支持范围,进一步增强金融支持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的力度,助力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3. 2023年3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发布《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特定品种公司债券(2023年修订)>的通知》。

      两大变化:

      一是新增低碳转型公司债券的规则安排,明确债券定义、募集资金用途、特殊条款安排、项目申报及披露要求等,并参考市场成熟做法,引入低碳转型挂钩债券概念,鼓励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利用好低碳转型债券推进“双碳”工作。

      二是扩大了绿色公司债券定义的内涵,将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扩张为“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

    4. 2023年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

      确定七大产业类别:

      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及绿色服务。

      与旧版相比,有六大变化:

      对绿色产业的分类和定义都有明显的调整和补充,增加了煤电机组节能改造、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和数据中心节能改造等类型,显示了转型标准不断变化的信号;

      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内容进一步扩充与完善,主要体现在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和通信基础设施绿色化发展相关产业;

      农业农村绿色发展重视程度提升;

      绿色技术装备动态更新完善;

      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将发挥更大作用;

      进一步壮大绿色服务行业的发展。

    5. 2023年3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其中,针对企业给出三项推动、引导性政策;针对绿色消费给出两大政策方向(3+2)。

      企业绿色建材方面:引导绿色建材生产企业、电商平台、卖场商场等积极参与活动;发挥“链主”企业带动作用,促进绿色建材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发展,推动绿色建材生产、认证、流通、应用、服务全产业链发展,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支持企业针对农村市场开发贴近施工、应用的绿色建材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

      绿色消费方面:针对农房、基建等不同应用领域,发挥绿色建造解决方案典型示范作用,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方便消费者选材;有条件的地区应对绿色建材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6. 2023年4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发布通知,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提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包含基础通用标准、碳减排标准、碳清除标准和市场化机制标准4个一级子体系、15个二级子体系和63个三级子体系,细化了每个二级子体系下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任务。

      提出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在基础通用标准领域,主要包括碳排放核算核查、低碳管理和评估、碳信息披露等标准,推动解决碳排放数据“怎么算”“算得准”的问题。

      在碳减排标准领域,主要推动完善节能降碳、非化石能源推广利用、新型电力系统、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生产和服务过程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标准,重点解决碳排放“怎么减”的问题。

      在碳清除标准领域,主要加快固碳和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标准的研制,重点解决碳排放“怎么中和”的问题。

      在市场化机制标准领域,主要加快制定绿色金融、碳排放交易和生态产品价值等标准,推动解决碳排放可量化可交易的问题,支持充分利用市场化机制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

    7. 2023年4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该通知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

      其一,实施期限修改为“至2025年”;

      其二,将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围修改为以下六方面: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充电基础设施奖补清算;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清算;节能降碳省级试点;报经国务院批准的相关支出。

    8. 2023年5月22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该意见提出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框架,规划了相关标准的研制方向,注重与现有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的有效衔接。

    9. 2023年6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在此前明确的25个重点领域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增加规模体量大、能耗强度高、改造提升空间大的11个新领域,推动相关行业企业依据能效水平分类实施改造。

    10. 2023年7月4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

      该通知进一步拓展能效约束领域(新增11个领域):

      新增乙二醇,尿素,钛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子午线轮胎,工业硅,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等11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6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从以上十项政策来看,今年从生产、消费到行业标准,国家对绿色经济从政策扶持、规划到行业标准更趋于系统化。中国绿色经济的未来产业空间也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政策的推动下不断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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